所谓“财团法人”(日、韩、台都这样称呼)在中国大陆的词汇中就是“基金会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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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中国大陆的词汇中,确实将所谓的“财团法人”翻译为“基金会”。财团法人是指由私人或政府设立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组织,致力于追求公益目标或推动特定领域的发展。这些组织通常依靠捐款、投资收益等形式获得资金,用于资助教育、科研、公益慈善等活动,并在法律上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。在中国大陆,这些组织被称为“基金会”,以强调其从事的是非营利性的公益事业。